去年7月1日開始,臺灣地區(qū)汽機車可以合法改裝LED頭燈,只要符合監(jiān)理所的檢驗標準,即可變更。不過今年7月1日以后,規(guī)定就有所不同,需要有證明檔,才能辦理變更登記。
根據臺灣地區(qū)“交通部”《道路交通安全規(guī)則》第23條,2019年7月1日以前改裝LED頭燈的車主,無須安裝證明及統(tǒng)一發(fā)票,只需要公路監(jiān)理機關檢測燈組光型、亮度等,符合頭燈檢驗基礎,就能辦理頭燈變更登記。
但2019年7月1日之后,申請變更氣體放電式以外頭燈(不含鹵素頭燈)者,需汽車車廠出具改裝證明檔,其頭燈應使用經車輛型式安全審驗合格之燈具,近光頭燈者另應裝設具自動調整垂直傾角之裝置,經公路監(jiān)理機關檢驗基準合格,才能辦理變更登記。因此若是未能在7月1日前辦理變更,后續(xù)的申請會變得麻煩許多
至于檢驗標準都是相同,近光燈須提供足夠清楚的明暗截止線,若是受檢測的LED燈為非對稱光型(圖一),在VV線右側不應超越HV/H2線或是HV/H3/H4線(圖二)。而對稱光型的話(圖三),對應的水平線則不得超過H1H1線。
監(jiān)理所檢驗標準圖
近光燈的光束應進行校準,明暗截止線水平部分要在HH線下方10cm處,而非對稱光型的話,分位于HH線下方10cm處。不過若校準后無法符合近光燈的配光需求,水平方向可以有各0.5度(8.75公分)與垂直方向各0.2度(3.5公分)的容許范圍。
變更之前,車主需準備行照、有效期限超過30天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,而變更后的行照更換費為新臺幣200元。通過檢驗后,行照上則會加注LED光型,未來驗車時,需前往有光型檢驗監(jiān)理所進行驗車。
來源:自由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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